

25-07-28
1.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办法》发布
核心内容:国家发改委于7月25日发布第31号令,将碳排放评价和煤炭消费控制纳入节能审查体系,自9月1日起施行。
关键变化:
审查范围扩大:年综合能耗≥1万吨标煤(或煤炭消费≥1万吨)的项目由省级审查;≥50万吨标煤项目由国家发改委直接审查。
禁止权限下放:高耗能项目审批权不得下放至县级,强化源头管控。
全周期碳管理:要求项目节能报告包含碳排放结构分析、降碳措施及对地方碳达峰目标的影响评估。
影响:预计每年减少不合理能耗1400万吨标煤(约减碳3000万吨),倒逼建筑项目从设计阶段整合低碳技术。
2.监管与处罚强化
未通过审查的项目严禁开工;已建成未过审的项目不得投产。
对擅自开工项目责令停建整改,整改不到位则强制关闭并追责。
《山东省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》更新
实施时间:2025年8月1日起正式执行(DB37/T 5155-2025),替代2019年版
核心要求:
节能率提升:公共建筑节能率从原有标准提高至78%;
适用范围:济宁市所有新建、改建、扩建公共建筑项目需按新标准进行施工图审查。
市场机会:催生对高性能围护结构、低碳建材、智能能源系统的需求,改造项目需同步升级设计规范。
绿色建材强制应用与示范工程
政策文件:《淮南市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试点工作实施方案》(7月25日印发)。
重点措施:
采购要求:医院、学校、保障房等政府采购项目全面使用绿色建材,按绿色建筑二星级及以上标准建设。
资金支持:工程进度款支付比例提高至≥80%,推行施工过程结算缓解企业资金压力。
本地化扶持:鼓励淮南建材企业申报绿色认证,对技术改造提供政策倾斜。
试点意义:为全国绿色建材规模化应用提供模板,优先覆盖公共建筑改造领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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